税费新政来袭,地炼企业如何应对原料成本增加?

  钢联能化

  中国能化政策观察

  2024年9月

  钢联能化从内部渠道获悉,山东省计划自2024年10月起(所属生产周期即9月)对于以燃料油、稀释沥青和石脑油作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,产品包括应税产品和非应税产品的,按应税产品占比计算准予扣除的数量。该调整将对使用较多燃料油(国产及进口)及稀释沥青作为原料的地炼,增加税费成本450~600元/吨。

  该新规的部分细则仍待确定,正式执行时间尚未确认,推测其原因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下移政策也在同步推进,但出台时间尚不确定,新规作为过渡最终是否会落地执行仍待观察。钢联能化将保持持续跟踪与报道。

  中国燃料油、进口稀释沥青与石脑油的消费税分别为1.2元/升,1.2元/升和1.52元/升(1218元/吨,1218元/吨和2105元/吨),此前作为地炼加工原料可实现近100%的进项消费税抵扣,而根据最新政策,预计抵扣比例将下降至50~60%,由于各地炼原料与装置不同,比例将有区别。

  由于地炼实际使用石脑油作为原料生产汽柴油的情况较少,政策更多的将影响使用较多燃料油(国产及进口)及稀释沥青作为原料的地炼,预计这部分税费成本将上升450~600元/吨,这也将促使山东地炼更多使用进口原油作为原料,降低燃料油和稀释沥青的比例。

  隆众跟踪数据显示,前8个月山东及周边主港进口燃料油和稀释沥青的数量分别为月均104万吨和76万吨,9月份从跟踪船期上看进口量未有显著减少,新规若在如10月政策实际落地,预计进口量将有显著下滑。

  另据隆众船期监测数据显示,2024年国内油品需求下滑及炼厂利润大跌,前8个月山东地炼进口原料同比显著下滑15% ,至7592万吨,其中原油占比81%,燃料油和稀释沥青占比分别为11%和8%,如消费税抵扣政策实际落地,山东地炼进口燃料油和稀释沥青的数量将显著减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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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李铁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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